刘某发现后立即找到李某,要砸掉李某家的店面。李某立即重做花圈,并买了火纸、鞭炮前往刘某父亲坟前赔罪。但刘某仍然不解气,要求李某支付2万元名誉和精神损失费,另外还要李某写保证,刘某家3年不出任何灾难,否则全部由李某赔偿。经雷河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李某赔偿刘某1200元精神损失费,刘某不再追究此事。
花圈店意识到错误后立即为男子重新制作花圈,并进行一系列赔偿活动以表示歉意,但男子仍然不满意。他要求花圈店支付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,并在3年内对男子家庭的安宁负责。
最终,当地司法部门介入调解,花圈店支付1200元精神损失费以解决此事。这件事情提醒我们,做事时应以细心周到为前提,希望此类事件不再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