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网传三月中旬海南临高一名女孩遭遇校园霸凌,被多名女孩殴打,引起热议。
网传视频显示,一群女孩手脚并用,对被打女孩施暴,还将其推入小河中,并举起手机录制视频,用当地方言说“不要用棍子打”。
被打女孩头发凌乱,上身可见伤痕,跪在地上向施暴者说“对不起”。
3月22日下午,临高县公安局加来派出所证实,此事正在调查中,详情不便透露。
海南省临高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(法制室)工作人员林先生称,教育局已关注此事,并展开调查,公安部门正在尝试协调双方家属处理后续事宜。
本站从新闻中提取几个信息,大家重点关注下!
1、被打的女孩只有13岁,被打到眼睛有异物插入,造成视力下降,而且无法恢复;耳朵呢,耳膜穿孔,很严重,是可以仅仅用人的眼睛就能看得见的孔!
2、施暴者的理由,很荒唐,仅仅是「看你还不顺眼」!
3、女孩被打的时候,跪着求他们,不断的说「对不起!」都没起到任何作用,对不起只换来更狠的毒手。
4、施暴者还不允许女孩逃跑,威胁女孩说「你逃跑,就去打你的父母」
5、女孩的父亲是残疾人,母亲是聋哑人,也是弱势群体,这么一来的话,那几个施暴者,还真的有本事有能力去打人家女孩子的父母。所以女孩真的是被他们的话给吓到了,只好留在原地被打,不敢跑。
6、几个施暴者是看人下菜,因为女孩的父母是在校门口卖零食的,非常弱,估计他们觉得这样的人可以随便欺负,打就打了,又能怎么样?
7、我说不下去了......
麻绳专挑细处断,厄运专找苦命人。被打女孩平时家庭情况就较为拮据,父母也都是残疾人,连女孩现在也变成了残疾!
校园霸凌的惩治,一直在口号,但从未在路上。必须用重典,走着未成年这层皮,好像一切都可以用不懂事搪塞!
制度可以塑方圆,也可以引导民众健康世界观、价值观的形成,针对当前“校园霸凌”的横行,法律不应默默无闻,而应有所作为!
最后,呼吁我国立法机关重视当前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、校园霸凌现象,如果现有的法律无法规制这种行为,那就应该考虑是不是法律的威慑力不够!
能否考虑一下,降低刑事责任年龄,将严重的校园霸凌行为纳入刑法规范,并强烈希望对那些给人造成严重人身损害的“熊孩子”们:
家长不想管的,请交给刑法来处置!
学校不敢管的,请交给刑法来处置!
社会无法管的,请交给刑法来处置!
本站在此呼吁,严惩施暴者,还女孩一家公道!(请大家“不要记住”下面这几张施暴者的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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